直接回答欧盟自2026年7月1日起,对来自欧盟外、单票内在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低值进口货物实施临时3欧元关税。该措施主要针对面向消费者的低值电商进口,不应直接扩大理解为所有中国至欧洲海运整柜、海运拼箱或中欧铁路货物都统一加收3欧元。

官方确认的信息

  • 生效时间:2026年7月1日。
  • 实施期限:临时措施计划执行至2028年7月1日,之后按商品正常税率处理。
  • 适用范围:来自欧盟外、单票内在价值不超过150欧元,并属于进口货物远程销售的低值货物。
  • 计算方式:按同一包裹内的商品税则分类项目计算,不是按包裹统一收3欧元,也不是简单按实际商品件数逐件相乘。
  • 官方示例:一个包裹内有5件T恤,按一个税则分类项目计算3欧元;若包含1件T恤和1只手表,因属于两个分类项目,计算6欧元。
  • 后续数据要求:产品识别码(PID)自2026年7月1日起可自愿申报,并计划从2026年11月1日起成为强制数据。
不要混淆:临时3欧元关税与欧盟拟议中的海关处理费不是同一项措施。前者已经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;处理费的金额及具体安排需要以欧盟后续正式文件为准。

乐丰联运的操作判断

这项规则主要针对低值电商包裹和远程销售进口。乐丰联运(YUEFENG Logistics)承接的中国至欧洲海运、铁路、FBA头程和海外仓补货,多数属于批量商业货物进口,不能只因为单个SKU货值低,就直接套用“每件3欧元”。是否适用,需要结合单票货值、销售模式、申报数据集、VAT方案和实际进口流程判断。

欧洲FBA头程欧洲海运及海外仓中转客户,真正需要提前核对的是:货物是否被拆分为低值进口票、是否属于面向消费者的远程销售、同一包裹包含多少个税则分类项目,以及清关资料中的HS编码、货值和产品识别数据是否一致。

如果货物按照正常商业进口与自税清关方式,以海运整柜、拼箱或中欧铁路进入欧盟,再进入FBA仓或海外仓,通常仍应按照对应HS编码、CIF计税价格和进口国规则核算关税与进口VAT,不能把低值电商包裹规则替代普通商业进口规则。

客户现在要核对什么

  1. 确认每票货物的内在价值是否不超过150欧元;
  2. 确认是低值电商远程销售,还是普通商业进口和FBA批量补货;
  3. 按SKU核对HS编码,不要把不同税则分类项目混写成同一个品名;
  4. 核对发票、装箱单、申报数量、货值及产品识别信息是否一致;
  5. 区分IOSS、特殊安排和普通VAT进口申报,不要只按“低值货”三个字判断;
  6. 英国已经退出欧盟,英国货物需要按英国VAT、EORI和进口规则单独审核。

信息来源

官方机构:European Commission — Directorate-General for Taxation and Customs Union

官方发布时间:2026年6月8日

官方说明:Guidance and legal text on temporary flat fee on low-value imports

官方指导文件:The EUR 3 temporary customs duty — Guidance for Member States and trade

补充Q&A:Questions and answers on €3 customs duty(2026年6月30日)

内容更新:2026年8月7日。本文将欧盟官方确认的信息与乐丰联运的物流操作判断分开表述;具体申报仍以当票货物、清关行审核及欧盟最新文件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