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VAT e-Commerce页面在2026年7月24日更新了相关指南,新增对“EUR 3固定关税”和未来拟推出的“Union handling fee”的VAT处理说明。这个变化本身不是把旧政策重新讲一遍,而是把实际申报、计税和费用归属说得更清楚了,适合正在做中国发欧洲小包、FBA头程和自税清关的客户重新核对账单口径。
这次更新只影响欧盟境内进口、且单票货值不超过150欧元的低货值货物,不应扩大解读为所有海运整柜、铁路整柜或普通商业大货都要按同一口径加收费用。DHL在同步说明中也明确提到,2026年7月1日起,低货值B2C货物已进入新的固定关税框架,后续还会叠加新的处理费安排。换句话说,客户真正要盯的不是“是否一定涨价”这句话,而是申报方式、票件拆分方式和VAT计税基数是否已经按新规则重算。
如果你的货是从中国经海运或中欧铁路进入德国、荷兰、比利时后再转入亚马逊仓,最容易出问题的节点通常不是海上运输,而是进口清关前的品名、数量和单票拆分。同一批货如果拆成多件低货值包裹,EUR 3按件累计后,落地成本可能明显高于原先预估;但如果是整箱门到门、正常商业进口并做自税清关,关注重点则应放在HS归类、VAT税号、进口商信息和清关单证一致性上,而不是把这条规则简单套到整柜货上。
我们建议客户今天就做一件事:把7月1日之后已出运或待出运的欧洲低货值订单,按“货值、件数、申报口径、清关国家、最终入仓国家”重新过一遍。如果你做的是德国FBA、英国转关或比利时/荷兰中转,先确认报价里是否已经把EUR 3固定关税和可能的处理费单独列项,避免到港后才发现实际成本和回款模型不一致。










